2008/04/02

開放創用的非商業性(NonCommercial)......





嗯,之前在糟糕島看到有網友提醒笨笨狐說開放創用的NC屬性對自由軟體觀念而言不使用會比較好.......
所以去查了一些資料吧,找到了些關於版權上Copyleft和開放創用之間的異別和相同之處XD
狐後來有找到這裡,解釋真的是相當詳盡......

>> Copyleft 與 GNU Free Document License 在部落格寫作上的適用性,兼論 Creative Commons 與 Copyleft 的相容性

原出處:石頭閒語

相對於完全沒有限制的public domain(公有領域作品),
Copyleft還是有他的使用限制,
例如像是
開放創用的ShareAlike屬性一樣的延伸著作物限制吧!

至於.....為什麼會有網友這樣提醒笨笨狐呢?

因為如果再加入NC(NonCommercial,非商業性)的話,
那麼
開放創用條文的自由度會變的比Copyleft都還要低。
雖然笨笨狐自身是覺得從文化上,在臺灣NC還是會有需求性的啦......@ @|||
然而相對之下,如果能商業化使用的話該商業化作品也該使用開放創用授權,其實未必不好
一方面如果
出資者真的敢用的話會對推廣上會有很大的助益,對作品的曝光性也比較好
另一方面,也就因為成品將不是商業出資者所轉有,所以其實也不用太擔心商業化的問題
因為這對出資者而言風險太大了XD......
不過有些地方還是需要注意啦,像是狐還是蠻擔心被拿去廣告之類宣傳上的使用
(還是有點小私心......>/////<)
雖然基本上以本站的環境而言幾乎不可能XD,但還是會力求謹慎一些。

在目前的開放創用頁面也多了一個標章喔,如果完全符合自由
就會多出一個"Approved for Free Culture Works"的標章。
從這小地方看,也代表了
開放創用也開始和其他的授權條款開始注重相容性了,
而且進一步的推廣更自由的條款......
不過呀~要如何使用其實還是要看使用者的自由了啦!
雖然漸漸有走向
Copyleft的趨勢,但是其實在開放之際、彈性還是依然存在的。

只是笨笨狐要改的話,可能要等下次有機會開網頁設計軟體的時候了......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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